发布日期:2022-06-21 12:38 点击次数:104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进一起涉及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企业的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
惠州某公司与南京某公司是商业合作伙伴,双方因生产需要签订了采购合同。货物验收后,南京某公司却迟迟未支付剩余的200万元货款,被对方诉至高淳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该公司仍未按协议履行,惠州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积极敦促被执行企业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不利后果。被执行企业负责人无奈的表示,他们也想尽快支付剩余货款,但受疫情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
承办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企业是一家较有实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保人数近百人。“该公司能否持续运营,不仅关系到保实体企业的生存问题,还关系到员工稳就业的社会问题。为快速解决双方间的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方走访,对案情进行进一步的梳理和研判。法官了解到,目前有投资方对被执行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持乐观态度,愿意投资入股,如果对被执行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将严重影响其发展。
线上视频调解
承办法官将上述情况告知申请人,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申请人远在广东,法官采取了线上视频的方式调解。从双方当事人存在长期合作基础出发,法官充分阐明疫情后复工复产的重要性,明之以理、释之以法,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
被执行企业为表诚意,现场支付了50万元,申请人向执行法官撤回执行申请。
据介绍,高淳法院将继续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为契机,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通讯员唐奥平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
校对苏云